各相关企业:
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,根据省财政厅要求,请高新技术企业认真填写《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明细表》(见附件),并在6月23日前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48434186@qq.com。
联系方式:
谢在秀 副局长 86006949
崔晓彦 科长 86006849
附件:
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明细表